导读:北京林业大学2017年会计硕士复试分数线:223/42/84


一、 复试的具体要求

 

(一)复试分数线详见校研究生院网站。

 

(二)复试比例

 

1、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应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20-150%。

 

2、合格生源基本满足招生计划,但不需要调剂生源的学科等额复试或按低于120%的比例复试。

 

3、合格生源少于招生计划,需要调剂考生的学科,按120%-20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三)复试时间

 

所有复试工作在4月6日前完成,具体由学院自行安排,具体请查看各院公布的复试办法。

 

(四)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

 

各类考生需查验审核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统考考生、联考类考生(应届本科毕业、往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单,入学时交验毕业证),联考类考生的往届毕业生同时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留取③复印件。

 

2、以同等学力报考学术型硕士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需提交①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四级成绩单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其中一项;②发表的论文原件。

 

3、单独考试考生:要求同1,注意毕业时间必须满足本科毕业4年或4年以上。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考生:按1审查,同时查验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②《志愿服务鉴定书》;③服务单位证明。并留取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按1或2审查,同时须提交“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按1或2审查,同时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7、通知考生按以下网址缴纳复试费:

 

http://meeting.yizhifubj.com.cn/web/main.action?meetingId=319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一律不进行修改。

 

(五)复试的形式、内容等要求

 

1、采用口试和笔试或实际操作等形式。

 

2、复试内容及要求

 

⑴专业综合笔试,满分100分,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①专业综合笔试,闭卷,时间60-180分钟。

 

②综合笔试科目及范围以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科目及范围为准。

 

③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执行,每门100分满分,时间180分钟。同等学力加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⑵外语(含小语种)听力及口语测试(可增加笔试),满分100分。

 

⑶综合面试、实践(实验)能力测试,满分150分。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可适当加分,但加分后总分不能超过150分,加分标准由复试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获得加分的考生,复试小组须在复试登记表中加以说明,并同时留取相应文章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⑷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时间60-180分钟。除联考类考生外,其他考生不需参加。

 

⑸诚信评判和违规考生查处。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⑹心理健康和思想品德综合素质。

 

(六)复试总成绩计算

 

1、复试满分350分,210分及格(管理类联考考生:总分450,270分及格)

 

2、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笔试+外语听力、口语(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含实际操作)(管理类联考考生:+思想政治理论)。

 

二、入学总成绩(最终录取排名成绩)计算方法

 

1、一志愿上线考生:

 

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50%-70%)+复试总成绩×(50%-30%)。所有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调剂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0-50%)+复试总成绩(100-50%)。其中校外调剂生的初试成绩可只计算统考科目,如政治、外语、数学(工学门类)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校内调剂考生如业务课科目相同的一并计入。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进入复试;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

 

三、调剂工作

 

对于满足国家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计划间进行调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相关招生政策可以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

 

(一)调剂接收工作要求

 

1、 接收调剂生源的学科专业可优先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且符合国家调剂基本条件和学科专业调剂要求的优秀考生。

 

2、 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 单独考试考生和未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考生不允许调剂。骨干计划和“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调剂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发布。

 

4、 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间的调剂),必须经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在学校同意待录取后,必须在规定时间确认同意待录取状态,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录取。

 

5、 考生申请调剂工作流程

 

调剂考生在研招网上填写调剂申请→学院上报各学科专业调剂复试申请汇总表→研究生院招生处审核同意→学院网上通知考生复试→研招网下载同意参加复试调剂考生报考信息→组织考生参加复试→确定拟录取→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处审核→网上设置待录取状态→通知调剂考生在规定之内进行待录取确认。

 

(二)一志愿考生调出工作

 

对于达到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或参加我校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学科应动员考生向外单位调剂。对于一志愿上线生,为方便考生调剂,学院应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四、录取

 

1、按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录取顺序。录取时原则上须确定指导教师。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负责公示,请考生届时查看网站。

 

2、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工作单位定向就业研究生。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复试总成绩或复试单科成绩不及格

 

②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

 

③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查不合格

 

④体检不合格

 

⑤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4、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学科专业、学院同意和研究生院招生处批准,可先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资格生占本学科专业当年的招生名额,名单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检查通过。

 

五、政审及调档说明

 

1、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政审,政审工作由所在拟录取学院负责。各学院须指派专人负责政审,从4月20日开始到5月30日之间进行,政审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2、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含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非全日制生)均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开学前档案不到校者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六、其他工作安排

 

1、全校统一体检时间分别安排在3月23日与27日上午7:30开始,地点校医院,本校学生请用一卡通缴纳体检费。凡是未能在此时间段参加体检的考生,可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于4月3日前将体检表寄到学院,学院收齐后统一上交研究生院招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