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MBA报考测评申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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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核心提示:尽管就MBA教育的应然要求而言,伦理学、社会学的知识熏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随着商业主义膨胀带来的社会竞争扭曲以及功利主义盛行,社会责任这一根本要求被抹杀了;结果,社会学、伦理学等课程逐渐被“驱逐”出商学院的课堂,而经济学、管理学提供以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短时的、无伦理的技术分析支配了整个教育。
  
  在现代商业社会,管理人才培育的一个重要渠道就是MBA教育,接受MBA教育的人士几乎都进入了工商业界,甚至进入工商业界的管理层,成为时代经济的弄潮儿,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乃至政治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他们的行为也往往成为效仿的对象,从而成为社会伦理道德的引导者。他们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对社会的影响,社会也要求他们承担更高的社会责任。那么,他们如何认识到自己应尽的这种道德责任呢?这就有赖于其所接受的MBA或其他类似的管理教育。
  
  MBA教育的目的
  
  MBA教育的首要目的就是让受教育者知道自身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组织的本质、提高利润的合理途径,从而明白企业作为社会主要道德载体应具有的行为规范。当然,从经济角度上讲,社会个体往往基于逐利的本能而不情愿学习和接受这些道德规范,不愿自觉遵循社会规章限制。但是,MBA学员接受这种熏陶并将其转化为内生的偏好正是公共教育的目的所在,也是它成功的明显标示:要想获得具有信号效应的MBA等学位,就必须经受此方面的训练。事实上,MBA及其他相关学位本身就显示出该学位获得者已经接受了基本道德规范的熏陶,具有较高的社会性以及较强的社会合作倾向;只有这样,社会大众才会更信赖他们,接受他们的管理,不仅赋予其较高的社会地位,而且积极模仿他们的行为规范。
  
  因此,从MBA学员未来的社会影响及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来看,MBA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伦理道德、法制规章以及文化心理等方面的熏陶。它应该注重提高学员的人文社科素养,而不是强化他们的机会主义动机,要使学员明白在处理问题时所采取的行动或决策是否符合法制、是否有悖人伦、是否遵循道德;只有这样,MBA学员才能成为社会大众的真正领袖,从而赢得社会声誉和回报。也就是说,那些功利性的经济学课程、管理学课程并非是MBA教育唯一的甚至也不是主要内容,相反,应该增加法学、伦理学、社会学、心理学以及文化学等领域课程的熏陶。实际上,那些在工商业界已经经历了长期摸爬滚打的MBA学员在商业算计和赚钱的敏锐性方面远胜于耽于书本的大学教授,他们所缺乏的主要是长远规划、整体视野、战略思考以及社会价值理念。而且,目前从事MBA教育的教授尤其是国内教授基本上都缺乏实际商业经验。从这一意义上讲,经济学和管理学教授实际上并不能教给MBA学员真正需要的知识,甚至还比不上伦理学、法学、社会学。例如,社会学家怀特就指出,“在商学院多数人的眼中,微观经济学显而易见与可观察到的商业行为无关”,并认为“社会学非常适应商学院的人……(并且)商学院是社会学家理所应当任职的地方,对商学院的人来说,社会学是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
  
  MBA教育的误导
  
  尽管就MBA教育的应然要求而言,伦理学、社会学的知识熏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随着商业主义膨胀带来的社会竞争扭曲以及功利主义盛行,社会责任这一根本要求被抹杀了;结果,社会学、伦理学等课程逐渐被“驱逐”出商学院的课堂,而经济学、管理学提供以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短时的、无伦理的技术分析支配了整个教育。事实上,当前MBA专业主要设在经济学院和管理学院,绝大多数课程也是由经济学专业的老师来开设。
  
  一般地,目前流行的为期两年的MBA学习课程安排是:第一年主要学习核心商业学科,包括财务、营销学、管理学总论、运营管理学和会计学;第二年则选修一些自己想学的科目,最为集中的专业是:战略管理学、金融学、会计学和营销学,这些都是实用专业。结果,在整个MBA教育中充斥了马基雅弗利式的经济人诱导,堆彻着基于成本―收益的短视计算;显然,这正是MBA教育的现实导向,它不是为社会服务,而是为逐利的个人服务。
  
  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企业的每一项决策都应该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不应该考虑其他社会责任问题;因此,长期接受此种学术和案例分析的MBA学员就不可避免地受经济人行为方式的影响,把市场力量视为行为的基本筹码,而不会设身处地为利益相关者着想。
  
  例如,根据笔者与一些企业管理者的交谈,他们中有些人反对《劳动合同法》,认为是他们为工人提供了就业机会,从而养活了工人;但是,却不能反过来思考一下:如果没有这些工人的付出,他们从哪儿获得这样的高薪?如果自己处于工人的地位,自己能够满意这么低的劳动报酬、这么差的工作环境吗?结果,尽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人类基于长期经验而得出的行为道德曾经为绝大多数人所认可,在这种经济人学说的熏陶下,他们却抛弃了上述道德黄金律:人们已不在乎甚至默许了别人的欺骗或诈骗,同时,自己也打算欺骗或诈骗别人,从而把商业转化为弱肉强食的场所。

  
  一位既是商人又对商业行为进行研究的学者就写道:“我们生活其中的这个文明社会大约可以算是竞争最激烈的地方,大多数生意人在他们的私人生活中并非对伦理学无动于衷……(但)在他们的公务生活中,他们就不再是普通公民了。他们变成了游戏玩家,因此必须受到略有不同标准的指导……作为一种社会理想的黄金规则却不能作为生意的指南。生意人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试图用不希望别人对他的办法对待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