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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已出,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是“2020年浙江理工大学2020年MEM(物流工程与管理)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有报考意愿的小伙伴要注意下哦!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已出,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是“2020年浙江理工大学2020年MEM(物流工程与管理)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有报考意愿的小伙伴要注意下哦!

一、学习方式及学制
 
(一)学习方式
 
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浙江理工大学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招生考试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学制
 
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或3年(035200社会工作、055200新闻与传播和125100工商管理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他专业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学校允许注册的研究生在校学习的最长期限,硕士研究生不能超过5年。
 
二、招生类别及规模
 
(一)招生类别
 
浙江理工大学(以下简称 “我校” )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艺术硕士艺术设计专业、应用心理硕士、会计硕士及工商管理硕士(MBA)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规模
 
2020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00余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各近700名;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0余名。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以2019年招生计划为基数拟订,仅供参考。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数以国家招生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本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备注:学校部分专业或研究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接收推免生。我校所有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均不接收推免生。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除经管学院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外,其它各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详见当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的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的录取资格。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凡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仔细阅读教育部、省市考试院、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浙江理工大学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允许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信息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信息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试
 
(一)初试
 
各专业的考试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 月 23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2.初试地点: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
 
(二)复试
 
1.复试时间:3月中下旬至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4.我校和各学院硕士点复试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政审和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二)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学术型硕士、材料与化工、机械、能源动力、工程管理、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翻译硕士、法律硕士、应用心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8000元/生·年;
 
艺术硕士研究生(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12000元/生·年;
 
会计硕士:10000元/生·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125100):24000元/生·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应用心理硕士研究生:100000元/生(第一学年40000元/生,第二和第三学年每年30000元/生);
 
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32500元/生·年;
 
艺术硕士研究生(135108艺术设计):21600元/生·年;
 
会计硕士专业研究生的学费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均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研究生学费退费事宜,按《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助体系
 
为了更好地帮助和扶持研究生在校期间安心学业,顺利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学校建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业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含助研、助教和助管等)、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专项奖学金等。
 
1.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万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
 
2.国家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学业奖学金

年级

学生类别

发放等级

发放比例

发放标准

(元/生年)

一年级

博士

不分等级

100%

14000

硕士

一等

按考生来源确定(见备注1)

12000

二等

8000

二、三年级

博士

一等

20%

18000

二等

30%

14000

三等

50%

10000

硕士

一等

20%

12000

二等

30%

10000

三等

50%

8000

 
注:(1)一志愿考生、985或211高校考生、推免生获一等奖学金,其他调剂志愿考生获二等奖学金。(2)如若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有最新修订,则参照最新修订办法执行。
 
4.“三助”岗位助学金
 
研究生可以通过兼职从事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即助教、助研、助管、辅导员)而获得相应的岗位酬金。
 
5.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
 
学校积极鼓励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可申请5000—40000元不等的资助,其中博士研究生主要资助学生出国(境)长(短)期交流学习、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活动;硕士研究生主要资助学生长(短)期出国(境)交流学习。
 
6.研究生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
 
学校每年规划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在校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或高级别学科竞赛获奖等方面的创新成果。其中高水平论文的奖励额度为2000—10000元不等;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给予2000元/项的奖励;高级别学科竞赛获奖团队最高可获10000元奖励,获奖个人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资助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10000元/人。
 
7.专项奖学金
 
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包括桑麻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等多项由专业基金组织、企事业单位或校友个人设立的社会专项奖学金,奖金额度2000—10000元不等。
 
八、其他
 
1.历年复试分数线、录取人数、导师信息等均可在我校研招网查询。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3.研究生培养基本安排在学校下沙校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4.研究生按照就业去向分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5.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则以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我校将对本章程进行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6.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学校研招网。
 
九、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843082
 
邮箱:yz@zstu.edu.cn
 
网址:http://gradadmission.z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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