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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学校概况1 历史沿革三峡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于2000年6月29日合并组建。原武汉水利电

一、学校概况

1.历史沿革

三峡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于2000年6月29日合并组建。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的前身是 于1978年成立的葛洲坝水电工程学院,先后隶属于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1996年与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合并,组成新的武汉水 利电力大学,成为“211工程”建设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原湖北三峡学院是由原宜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宜昌职业大学于1996年合 并而成。

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至1923年,1978年开始举办本科教育,是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开始举办硕士研究生教育,1998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20余个国家(地区)招生,在全国全面进入一本招生。

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有优秀本科生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权、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少数民族预科生资格,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含硕士和博士) 、招收留学生和中国政府奖学金生(CSC)资格、免试招收香港地区学生资格。

学校是国家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目前,三峡大学已成为水利电力特色与优势比较明显、综合办学实力较强、享有一定社会声誉的综合性大学。

2.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30个学院,71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医、经、管、法、教育、艺术九大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特色本科专业5个,省级本科品牌专业 10个;获批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7个;省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计划9个。现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水利工程),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工程、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公共管理(MPA)、临床医学、中医和翻译(MTI)等7个类别17个硕士专业 学位点,有11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2400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668人,来华留学生1048人。

3.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997人,其中教授414人,副教授97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701人;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水利工程组)成员1 人。有博士生导师45人,硕士生导师905人;拥有水利工程、土木工程2个学科的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获批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4个;获批“楚天学者计划” 设岗学科46个,获批“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及楚天学子人选84人;有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专家29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1 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有省部级人才工程人选、专家72人;学校聘请了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蒙代尔及21位院士 在内的282名专家担任兼职教授。学校是“湖北人才工作十强高校”。

4.基础设施

学校占地面积3787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40万平方米。有各类教学实验(实训)中心18个,包含功能实验室169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 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4万余台(件),设备总值达3.49亿元;图书 馆馆藏纸质图书280余万册,中外文电子图书152余万册,中外文数据库40余个,各类数字资源60TB;建有160多个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和产学研合作 基地,其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2008年被授予“中国教育和科研网三峡地区节点单位”。2011年被评为 “高等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2012年成为教育部首批全国66所本科院校试点单位之一。

5.科研项目及教学成果

学校建有湖北长江三峡滑坡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三峡库区生态与环境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峡地区地质灾 害与生态环境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新能源微电网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有防灾减灾、水电工程施工与管理、水电机械设备设计与维护、天然产物研究与利用、梯级 水电站运行与控制、水电工程智能视觉监测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水电站仿真、岩土工程研究中心等2个原国家电力公司重点实验室,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药 理(肿瘤)科研三级实验室1个,地质灾害防治、建筑质量检测装备、现代中成药物制备工程、食品胶体、类固醇药物及衍生物清洁生产共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有三峡文化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水库移民研究中心、区域社会管理创新与发展研究中心、巴楚艺术发展研究中心、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等5 个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有74个校级科研机构。建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监 理、评估甲级资质,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旅游规划设计及城乡规划编制丙级资质。

近年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500余项,其中国家攻关课题、“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重点科研项目近560项,年均科研经费超过2亿元;有110余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其中,获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6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12项,二等奖29项,三等奖38项;获省部级社会科学奖励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26项; 获授权发明专利近150余项;公开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教材550余部,年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3000篇,其中被三大检索收录、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论文 近800篇;有1000多项技术开发成果被应用于水利电力行业和地方。学校主办有《三峡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三峡论 坛》等学术期刊。

6.国际合作办学

学校贯彻开放办学方针,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校是“联合国学术影响力”(UNAI) 组

织成员,“世界高校联盟”(N.E.W.S.)组织常设秘书处单位,目前已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20余所高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学校是 湖北省省属高校中招收留学生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高校,具有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CSC)资格,设有HSK(汉语水平考试)考点,开办6个中外 合作办学和校际合作项目。2010年学校获得湖北省政府授予的“扩大开放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获教育部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招生 资格;2014年获批成为国家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单位,现有在校来华留学生1000余人。成功承办了教育部“留动中国”、湖北省“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 学计划·武汉论 坛”等大型活动。

学校在水利电力行业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与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等单位建立了密切联系;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中国能源建设集团、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与武汉大学等多所大学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学校注重加强与行业、地方的多层 次、多渠道合作,2011年位列“湖北省高校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前十名”,2012年度获“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先进高校”,学校技术转移中心获批“湖北省 首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二、激励机制

1.国家助学金:博士生10000元/年.生,硕士生6000元/年.生。

2.国家奖学金:博士生30000元/年.生,硕士生20000元/年.生。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一等奖18000元/年,二等奖15000元/年,覆盖面100%;硕士生一等奖12000元/年(一年级,推荐免试 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211”高校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评定为一等奖学金。二、三年级为10000元/年)、二 等奖8000元/年(一、二等奖占50%),三等奖4000元/年(占50%)。

4.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中某一方面表现优异或为学校、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覆盖面30%。

5.社会奖学金,由其它社会组织或个人定向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按其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6.对家庭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还可提供一定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和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7.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给予一定的特困补助。

8.设有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用于资助有一定科研基础、可望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体现学科交叉和学科创新的选题。

9.设有硕士学位论文培优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

若本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

三、收费标准与学制

1.博士研究生年学费标准为:1万元/年,学制3年。

2.硕士研究生年学费标准为:会计硕士(MPACC)1.4万元/年,学制3年。

四、硕士报名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范围及政策

我校于2012年开始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庆、四川、陕西、内蒙、广西、 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 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 理人员。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 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六、三峡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717-6393256、6392638

E-mail:[email protected]<script data-cfhash='f9e31' type="text/javascript">/* */</script>

学校网址:http://www.ctg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tgu.edu.cn/cms/

学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 邮政编码:443002

2.学院联系方式

经济与管理学院

办公室:0717-6394124/5485

邮箱:[email protected]<script data-cfhash='f9e31' type="text/javascript">/* */</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