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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陕西省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延安大学研究生处《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

 

1.全面贯彻国家及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重点考核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意识。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实施阳光招生。
 

4.坚持以人为本,质量优先。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宝怀
 

副组长:高布权
 

成员:侯虎虎  冯菊香  任永平
 

秘书:古小波
 

(二)成立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李宝怀
 

成员:胡俊生 武忠远 高布权 任晓林 姚怀山  吴卫东  冯菊香 学院纪委委员1人
 

秘书:古小波
 

(三)成立公共管理专业(MPA)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高布权
 

成员:胡俊生  武忠远  李宝怀 任晓林  姚怀山  吴卫东  冯菊香  学院纪委委员1人
 

秘书:古小波
 

三、复试资格
 

1. 所有第一志愿报考学校且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A类)和学校接收调剂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没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 调剂复试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调剂复试标准,并接到学校的复试通知。 
 

3.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规模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20%,由研招办通知考生本人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论。  
 

4.复试前需进行复试考生资格审核。往届生报到时须携带: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准考证;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⑤《延安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盖章)(均为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到时携带: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准考证;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⑤《延安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盖章)(均为原件)。学历校验有问题的考生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通过资格审核者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5.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的各个环节。
 

四、复试内容、方式及评分标准
 

(一)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3.综合面试;
 

4.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还要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二)复试方式
 

1.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报考行政管理专业的考生专业课考试科目为《行政管理学》(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报考公共管理专业(MPA)的考生专业课考试科目为《行政管理学》(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课(每门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上述考试均由研究生处组织负责。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口试,满分50分;由外语学院组织负责。
 

3.综合面试,采用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对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由学院组织负责。
 

 

(三)复试成绩    
 

1.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90分。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20分。  
 

3.综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60分。  
 

4.公共管理硕士专业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60分。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专业课,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每门加试专业课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60分。  
 

6.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公共管理专业为400分),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环节者,不予录取。  
 

7.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定办法为:  
 

(1)考生(除公共管理硕士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  

 

(2)公共管理硕士专业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4×40%;  
 

五、招生计划与录取公示
 

1. 招生计划与复试办法。按照学校下达的计划数,2017年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拟计划招生16人,公共管理专业(MPA)拟计划招生30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在延安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公共管理学院复试(面试)办法按照《延安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延安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面试实施细则》执行,具体内容见本单位网站或公告栏。

 

2. 成绩公示。学院复试结束后,将在本单位网站或公告栏公示复试考生的成绩情况。公布内容包括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研究生处将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 招生录取。(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2)未完成要求的复试环节者,不予录取。(3)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再次复试完成后,确定是否录取。  
 

六、纪律要求
 

1.严肃招生录取工作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凡近亲参加复试者实行回避制度,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纪作弊情况,一律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学院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复试导师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熟悉复试过程和相关政策,加强保密责任。
 

3.学院将对复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刻盘归档。同时还需做好记录工作,记录材料要整理成册保存。
 

4.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接受举报受理单位:公共管理学院联系电话:13488247848;联系人:古老师。延安大学纪委办公室;接受举报电子信箱yadxjw@163.com;接受举报电话:0911-2332090。
 

七、复试时间和地点
 

2017年4月7日—4月9日。

 

延安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地点

具体安排

备注

47

 

上午

8:00-11:00

 

下午

14:00-17:00

逸夫楼

门前

 

往届生报到时须携带: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准考证;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⑤《延安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到时携带: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准考证;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⑤《延安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盖章)。

学历校验有问题的考生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均为

原件

47

晚上

18:00-22:00

周扬楼

2104

教室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48

上午8:30-11:30

周扬楼

专业课笔试

 

48

下午

14:00 -18:00

周扬楼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49

上午

7:3012:00

周扬楼

2505

行政管理专业综合情况面试

 

49

下午

2:008:00

周扬楼

2505

公共管理专业(MPA)综合情况面试

 

410

12:00

 

建议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处)。

 

412

 

录取名单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