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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2027 年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2027 年 MBA 项目采用全国统一考试方式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 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4.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复试通过,并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二、招生名额与培养方式
1.2027 年计划招生名额如下:

2.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原则上我校非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院系在录取时予以确定。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报到前签署“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
三、全国统一考试
(一)报名
1.考 生 须 严 格 按 照 北 京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 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以下简称北大研招网)公布的《北京大学 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 202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202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大学(10001)网报公告》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考。有关招生院系、专业、学习方式、选拔方式、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含备注)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考生须严格按照我校和所选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考生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202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实施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以下简称“网报 ”),即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后一并提交核验材料。考生应在规 定 时 间 内 登录 “ 中 国研 究生招生信 息 网 ”(网址 :https: //yz.chsi.com.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大学的公告要求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支付初试费,同时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上传考生材料。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在审核期间密切关注报考点相关信息。对于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须按照报考点审核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
4.在报名期间,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全面审
核,并在报名系统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作“审核不通过 ”处理。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研招网将通过微信或短信推送审核结果提醒,考生可修改报名信息或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网报及确认结束后,我校将对有效报名信息进行准考资格审查。经我校确认准考的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
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6.考生报考信息经本人确认正式提交后,在入学报到前一律不能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7.我校不采用单独考试方式招收硕士研究生。“援藏计划 ”等专项计划考试试题与同专业非专项考生试题相同。
8.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9.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招收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统考招生计划数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总数减去当年实际接收的该专项推免生人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学校专项计划内统筹安排,同等情况下优先向理工类专业倾斜。
(二)初试
1.初试时间:2026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具体时间以国家相关公告为准。)
2.初试科目:
(1)管理类综合能力
(2)英语(二)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简要说明如下(具体见当年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
1.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应同时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我院复试基本要求。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将在复试前公布。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
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将采取面试的方式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进行考核。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而成,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60 分及以上)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名,以统考招生人数为限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
(四)调剂与录取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应按照《北京大学 2027 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有关规定》进行调剂申请、系统填报等相关工作。
2.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的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调剂专业代码以中国研招网为准。我校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3.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学费
2027 年学费:
01(工商管理-国际 MBA 项目):18.8 万元(分两年平均缴纳);
02(工商管理-综合管理 MBA 项目):42.8 万元(分两年平均缴纳);
03(工商管理-科创 MBA 项目):46.8 万元(分两年平均缴纳);
04(北大-康奈尔 MBA/MMH 双学位项目):本项目学费由北京大学学费和康奈尔大学学费两部分组成,学生分别向双方院校分两年缴纳。其中,北京大学学费为35.1 万元人民币,学生以人民币形式向北京大学缴纳。康奈尔大学学费为$4.95万美元(学费由康奈尔大学董事会最终确定),学生以美元形式向康奈尔大学缴纳。
六、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北京大学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入学资格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住宿安排
我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八、转档与就业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研究生还须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工作单位被撤销、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转档与就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九、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申请人或考生对院系硕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或考生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2.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本人、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考当年硕士研究生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事项
1.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 ”和“援藏计划 ”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数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国家下达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2.申请人或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及招生院系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申请人或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3.若上级部门在本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进行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十一、招生咨询
1.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MBA 项目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10-9168 13683103526
地址: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1 号楼 212 室
网址:http://www.gsm.pk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