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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商务部研究院简介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以下简称“商务部研究院”)是2015年中央确立的首批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单位之一,其前身是1948年8月创建于香港的中国国际经济研究所。商务部研究院集经贸研究、信息咨询、人才培养、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于一体,是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社会科学研究咨询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为党中央、中央决策部门提供经济外交和商务发展领域的咨政报告和决策建议;为党中央、国务院政策出台和实施提供调研评估和分析咨询;为地方决策部门对外开放和创新发展提供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
商务部研究院现有38个内设机构,包括24个研究所和研究生院,2018年起经人社部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经济合作、多双边经贸往来及流通消费等五大领域的研究咨询和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

二、培养目标与招生类别
商务部研究院致力于培养热爱祖国,德才兼备,系统掌握经济学和管理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分析能力、跨文化沟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可从事经济、商务和管理领域科学研究、教学、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学术与应用复合型国际化高级专业人才。
商务部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商务部研究院、用人单位共同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商务部研究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和各专业招生人数详见附件《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所列拟招生总人数(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为商务部研究院根据 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各专业参考招生计划。2027年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 2027年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我院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商务部研究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以下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报考工商管理专业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商务部研究院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专业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商务部研究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间须按照报考点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持续关注我院和报考点的相关信息。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不按公告要求报名、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完成认证并将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已被商务部研究院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报考点审核
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在审核期间密切关注报考点相关信息。对于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须按照报考点审核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8:30—11:30,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12月19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0日下午:业务课(二)
(三)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四)考生初试成绩由商务部研究院负责通知。
七、复试录取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安排以商务部研究院发布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通知为准。
(一)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复试方式采取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不指定参考书目。我单位不组织破格复试。
(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笔试)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三)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商务部研究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商务部研究院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届时将结合商务部研究院当年硕士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五)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商务部研究院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商务部研究院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也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调剂工作办法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商务部研究院实际情况提前公布。
(六)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商务部研究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商务部研究院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市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商务部研究院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协议签署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商务部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学习年限2-4年。
九、学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除外)3万元/生/学年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 5.8万元/生/学年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 9.8万元/生/学年
按照商务部研究院制定的研究生奖助制度,对纳入奖助范围的全日制硕士生提供每年6000元的助学金,同时还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项。
十、住宿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一、毕业生就业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商务部研究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商务部研究院招收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商务部研究院招收的国家计划内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商务部研究院、用人单位共同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十二、违规处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商务部研究院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
(一)录取的全日制考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档案调入商务部研究院。
(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问题使商务部研究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商务部研究院不承担责任。
(三)商务部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单位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四)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10-9168 13683103526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