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MBA报考测评申请中......

说明:您只需填写姓名和电话即可免费预约!也可以通过拨打热线免费预约
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在最短时间内给予您活动安排回复。

导读:  2011年,我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开始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我校MPAcc教育设置中小企业财务主管、金融企

  2011年,我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开始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我校MPAcc教育设置中小企业财务主管、金融企业会计和注册会计师(金融审计方向)等三个专业方向,通过校行企密切合作、协同创新,坚持需求导向、项目驱动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流程,为中小企业、金融行业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培养职业素养良好、兼具较强实践应用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应用型高级会计专门人才。

  一、招生计划

  (一)2017年拟招生计划人数80人,其中会计硕士(全日制)55人,会计硕士(非全日制)25人。若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实际招生人数不足25人,剩余招生计划可优先接受报考本校且满足录取条件的会计硕士(全日制)学生调剂。

  招生专业目录

\

  (二)为吸引优秀生源,我校拟继续将2017年度新增招生计划(超出80人部分)部分或全部用于调剂接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考生:

  1.本科主修专业为会计学、审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

  2.其本科毕业院校的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或会计学二级学科必须为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或与省级重点学科相同及以上层次)。

  (三)上述(一)、(二)涉及到的人数皆为根据2016年度招生计划预估人数,最终招生计划人数以2017年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待教育部下达最终招生计划人数后我校将及时公布各类别实际招生人数,请考生注意。

  二、学习方式及学制

  会计硕士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

  学制:3年(其中实习期半年至一年)

  三、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学费根据湖北省物价部门在入学当年核准的费用执行,预估如下:
\

  学校将向会计硕士(全日制)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及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并设立“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助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给予资助,具体细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办法执行。其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年6000元/生,录取考生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20000元/生,学校依据当年上级文件下达的名额和标准进行评审。学业奖学金等级分为一、二、三等,覆盖比例分别为20%、30%、20%,奖励标准分别为每年10000元/生、8000元/生、6000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录取当年即可参评学业奖学金。另外学校还设立有专项基金,向优秀研究生参加学科竞赛和境内外学术交流提供资助。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应于2017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该条件将在复试前核实):

  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的成绩在425分以上或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

  ②已修完5门以上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供由高校教务部门或国家考试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的初试科目与其他考生相同,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湖北省仅接受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本省户籍往届考生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考。

  湖北省内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武汉工程大学报考点报考。湖北省外报考我校的考生的报考点以当地省级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以及报考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拟报考我校“会计硕士(全日制)”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相关院系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推免生接收办法及招生简章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湖北经济学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联系方式

  1.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邮编:430205;

  2.研究生处电话:027-81973948(左老师),

  MPAcc教育中心电话:027-81973922(郭老师);

  3.邮箱:[email protected]<script data-cfhash='f9e31' type="text/javascript">/* */</script>;

  4.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hbue.edu.cn;

  MPAcc教育中心网址:http://mpacc.hbu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