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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比尔米斯:我试着穿上潮款帽衫、牛仔夹克,试图追忆青春,却发现自己滑稽可笑。还是定制西装适合我。

        比尔米斯:我试着穿上潮款帽衫、牛仔夹克,试图追忆青春,却发现自己滑稽可笑。还是定制西装适合我。

 

现在男人的中年危机与过去不同了。在过往艰难困苦与物质匮乏的时代,年轻小伙由于一路坎坷,可能会提前迎来渐趋稀疏的头发、日见松弛的脸颊以及逐渐变小的肚腩,细条纹西装、公务车、对爱人的忠贞不渝以及下班路上悄然喝一杯Old Leg Over的情形不复存在。现在与此相对应的是,穿皮夹克、开跑车、宿醉精神失态而后晃晃悠悠无地自容回家则成了常态,有时还得在善解人意的妻子的提醒下变得理智、持重以及有担当。(“不,老公!你不能再开玛莎拉蒂车(Maserati)了,把你那血色戒指也褪下来。”)

 

现如今,当男人的青少年时代(抑或至少从表面上看是如此)似乎可以一直延长到花甲之年,当居住在郊区、身穿印有口号标语T恤衫的老爹喝着精酿啤酒、同时却把自己的纹身上传至Snapchat(阅后即焚服务软件)并开始筹划自己的下一场三项全能赛事时,男人的中年危机早已荡然无存。如今每个已过而立之年的男人似乎都在奋力拼搏。

 

我的中年危机(最近的表现形式)一眼就能看出来,因为我总是严格遵循中年人的装束。(诸位也许能从这篇文章中的照片看得一清二楚。)10年来,我一直以成年责任男人的形象(即便不总在行为举止上)展现给世人。我总是身穿深蓝与灰色等内敛色西装以及白色或淡蓝色衬衣。我总是系着领带。寒冬时节则是在外面加外套大衣,周末休假时则是解去领带。

 

除了衬衣考究外(我觉得自己姓名的首字母组合算不上品牌),我穿的正装胸口、袖口以及口袋等显眼处都无品牌标识。这种境况最近才有所改变。因为就在去年圣诞前,我突然心血来潮,想不按自己实际年龄穿着、效仿自己年轻时的着装风格。我想穿回自己25年前的模样。

 

正是看到彼得(Pete)的帽衫让我顿时萌生解下领带(我系的可是Drakes真丝针织领带)、解开衬衣领扣(我穿的是Emma Willis淡蓝色海岛棉质衬衣)、立马脱掉西服(我穿的是灰色法兰绒切尔高(Kilgour)西装)以及脱掉咖啡色Church牌山羊皮乐福鞋,转而穿上T恤衫、牛仔裤、运动鞋以及同款帽衫的念想。顺便说一下,彼得的大名是彼得•安斯沃斯(Peter Ainsworth),是我主编的《Esquire》杂志旗下的编辑。我认识的众多时尚潮人中,他是最为新潮的一位,而且更加逗趣的是:我颇认识些时尚达人。对于非时尚界人士来说,彼得的帽衫朴实无华:纯黑棉质、在胸口处以及左腕处分别缝有小小的品牌标识,白色细绳从脖子处的两个小孔分别悬吊而下。从各个方面看,这件帽衫都显得平淡无奇(尽管它是大名鼎鼎的Champion品牌),但正是时尚潮人彼得穿了它后,才赋予其特定内涵,让人浮想联翩:旧时装有昔日的内涵,让人浮想联翩过去岁月;新时尚有全新的内涵,同样让人浮想联翩。Champion是美国高档运动装品牌,成长于上世纪80、90年代的美国人会穿着它代表中学橄榄球队打比赛,卖给你钉子的当地五金店的伙计可能也穿它。成长于上世纪80、90年代英国人(属于chemical generation这一代人)可能会觉得Champion是宽松款休闲装,适合跳舞与劳动,也是适合野外或仓库狂欢活动的装束。

 

但不管你是哪国人(英国人、美国人、俄罗斯人、中国人还是法国人等等),只要生活在现如今,就会认为Champion等众多传统运动品牌装被新一波设计新锐改造后,已成功升级为高端品牌。这波新锐设计师的领头羊是两位男设计师,他们都成长于前苏联:来自俄罗斯的高沙•卢布琴斯基(Gosha Rubchinskiy)与来自格鲁吉亚的戴姆纳•瓦萨利亚(Demna Gvasalia)。

 

卢布琴斯基以设计超新潮男装著称于世:采用斐乐(Fila)及阿迪达斯(阿迪达斯)等欧洲传统运动品牌的图标,再加入自己用西里尔字母写成的标语。穿后如同1995年时阿尔巴尼亚低级香烟走私客的模样,很是时尚。瓦萨利亚曾是巴黎时尚品牌Vetements设计总监,如今则是法国如日中天的高端品牌巴黎世家(Balenciaga)创意总监,他也许是当前时尚界最受追捧的设计师。诸位浏览Mr Porter网店,Vetements与Champion合推的帽衫(售价560英镑)可能就是瓦萨利亚设计(或是重新设计)的。抑或诸位可以暂时省下500英镑,买件正版Champion帽衫。

 

我正是这么做的:我在伦敦卡尔纳比街(Carnaby Street)的Size?买了件深蓝色(而不是黑色)Champion帽衫,原因是1990年左右我穿的就是那款深蓝色帽衫:当时整天醉生梦死的我精神恍惚,无精打采躺在别人家的沙发上,圆瞪着眼睛,信誓旦旦对刚刚结识的男女朋友“海誓山盟”。再次穿上帽衫是为了圆内心普鲁斯特式的梦:追忆往昔帽衫的逝水年华 (À la recherche du tops perdu)。

 

现实往往是如此:如果长时间感怀昔日代表性流行文化,往昔青春岁月就如同无限循环播放的经典舞曲一样会一遍遍 “回来”骚扰自己。 我出生于1973年,曾一度(孩子们一起扎堆玩)是街装死忠。记得自己曾梦寐以求的首件衣服是带米色饰条(panels)与红色滚边的Sergio Tacchini深蓝色运动装,它是我10岁时在自家附近(伦敦西南郊区)某体育商店橱窗看到的;当时不知它归于哪个时尚类别,但我算买下了自己孩提时代的首件衣服:当时这种流行时尚就是休闲装。

 

精心打造与品牌至上的休闲装是英国摩登派的“直系传人”,它是英国流行文化史上传诵最少、却是最具影响力的时装品类。穿过网球鞋(除了打球之外)以及有帽薄防风衣(下雨概率很小时)的人都对其感念至深。举个例子,高沙•卢布琴斯基对休闲装触动最深。休闲时尚的始作俑者是上世纪70、80年代英格兰与苏格兰的足球迷:这些破坏力极大的的惹事生非者随母队转战欧陆赛场,沿路就“顺手牵羊”那些稀版运动装。到了上世纪90年代初,运动装已是随处可见,于是穿的人成了世人嘲笑的对象——被贬称为Chav(衣着通俗没文化的年轻人)。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中叶,运动装又时来运转,成为英式摇滚(Britpop)的标志行头,时年21岁的我自认为也是时尚弄潮儿,于是把这批自己穿了10年左右的正装束之高阁。从20多岁一直到30多岁(即所谓的激情岁月(Smedley Years)),我的行头是军裤或牛仔裤,套头衫、传统外套与舒服鞋子。2010年,我来到《Esquire》杂志工作后,决定再次换回西装。西服适合我当时的身份,即使它们模样不怎么样(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但穿上后感觉好。于是我又变成了唯时尚是从的型男(这与青少年时代如出一辙),对自己所穿衣服的款式、面料以及合体与否斤斤计较。

 

尽管如此,最近的我开始纳闷:是否所有的正装都永不会过时?我是否还有机会与时俱进?穿时尚潮装再年轻一把?再跳一次街舞是否已是廉颇老矣?因此我在伦敦苏荷区(Soho)快步转悠时,看到众多街装门店里的年轻人激动亢奋。在布鲁尔大街的Palace专卖店,我挑了件T恤;在贝里克街(Berwick Street)边上的Supreme专卖店,我买了几条布边牛仔裤:它们并不是Supreme与路易威登男装创意总监金姆•琼斯(Kim Jones)的合推系列。不久前,金姆•琼斯让这家始创于1994年的街头服饰品牌登上了巴黎男装周的殿堂。这个合推系列将于今年七月正式推出。我而后电话联系了《金融时报》时装部:作为我“借穿”的回报,我答应以后穿着它们出席各类正常商业活动,并把相关经历感受写下来。

 

我借衣服的门店并非位于伦敦苏荷区的背街小巷,而是在伦敦西三区(London W3)的一幢排屋房内。但屋外并无时尚痴男信女排长队等候,但他们如若知道我在此拿到的是Kappa帽衫、GoshaT恤、Hype与Huf x Thrasher合推的运动装、另类款耐克鞋以及侃爷(Kanye West)首肯品牌Off White所推的短款夹克(matchesfashion.com网店售价1021英镑)的话,可能就会纷纷前来了。只有Palace拒绝了我的请求。很显然,我“不适合穿Palace品牌”,这并非戏言。(然而奇怪的是,我在Palace专柜买了件T恤后,营业员无人嘀咕它合身与否。)另一方面,Vetements则从巴黎给我寄来了一件外套(多佛街市场(Dover Street Market)的售价为3070英镑)。我喜欢Vetements,这些才华横溢的年轻设计师前途不可限量。

 

然而最后嘛,我却打了退堂鼓。回家看着镜子里自己的模样,着实滑稽可笑;穿上Gosha的牛仔夹克(endclothing.co.uk的售价395英镑)后,自我感觉像是去试镜A-ha翻唱乐队(不是吗?);穿上帽衫的我则显得呆头呆脑;穿上Vetements与Canada Goose合推的带风帽厚夹克后,脑海里不由想起巨型转基因番茄的模样。在新拍的《猜火车2》(Trainspotting)中,Sick Boy鄙夷地对雷顿(Renton)说:“你作践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这段台词让我产生了强烈共鸣。这正是我上述装束试验的本质:作践青春,根本都不酷。

 

不过,我也只是偶尔穿穿它们。对于Champion帽衫(售价60英镑,详见size.co.uk)、Supreme牛仔裤(售价120英镑,详见supremenewyork.com)以及一双Gosha与斐尔运动鞋(售价105英镑,详见endclothing.co.uk),我只是在周末参加友人酒吧午餐时穿它们,它们的“出场机会”远不如我的LOL装束。不过,穿上它们也无损我颜面。但穿运动装去上班、穿带风帽厚夹克去赴约以及穿上高帮运动鞋(high-tops)与客户共进午餐,肯定是不伦不类!至少我不再会这样做。穿上街装来上班(我曾指望会有无拘无束的欢腾场面),员工们都觉得索然无味而不是情绪高涨:主编大人何必要这样丢人现眼?如此不计后果!真是可悲可怜!还是让年轻小伙子穿它们吧!即便为《Esquire》拍造型照,我发现穿上Supreme、Kappa、Gosha以及Vetements的潮装站在街头巷尾也是丢人现眼。

 

实质问题是我穿上定制装后心情愉悦,我甘愿冒穿着太过讲究的风险。但我向那些与我一样的老顽固(质疑自己是否应该扔掉运动夹克、转而购置限量版街头装)郑重推荐自己的经验得失:你们是否仍有能力应对时尚运动装?伙计们,要不自己试试是否合适穿。

 

对于我们这些渐渐老去的时尚守望者来说,福音是流行时尚又开始转向了,从休闲与复古风格转向正装了。今年元月份,除阿迪达斯的球衣外,高沙•卢布琴斯基还把自己刚从男装秀场上展出的几款抢眼西装、衬衫以及领带寄给我。与此同时,Vetements时装展展出了套穿在双排扣驼毛大衣里的宽版格子运动夹克,走台男模还系了条紫红色真丝领带。“我对只设计帽衫已感到腻烦。”瓦萨利亚对《Vogue》时尚评论人士萨拉•摩尔(Sarah Mower)说。“风尚界必须翻开崭新一页。”

 

所以,对于意欲紧随时尚潮流的44岁高管(指我自己)来说,可谓希望犹存。今年冬季,男装头条新闻将是条绒面料装王者归来,它让我们这些心理最为脆弱的人穿后都会信心满满。没错,条绒面料已东山再起。我已选好一款普拉达(普拉达)的深酱色运动夹克。我觉得它与我那辆新玛莎拉蒂车的米色皮内饰可谓珠联璧合。